国家数据局推动发布《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》

2024-05-25 0

24日,在国家数据局推动下,24家数据交易机构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上联合发布《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,旨在提高数据流通和交易效率,降低合规流通和交易成本,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,推动构建统一开放、活跃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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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破地域限制,四方面推进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

按照《倡议》,数据交易机构将推动数据产品“一地上架,全国互认”、数据需求“一地提出,全国响应”、数据交易“一套标准,全国共通”、参与主体“一地注册,全国互信”,从而打破地域限制,逐步实现“互认互通”。

据统计,截至去年底,全国已成立45家数据交易机构。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黄丽华表示,我国数据交易机构在数据供需方的培育、数据产品的合规性论证及挂牌、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探索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小进步,市场供需交易主体及交易标的物开始逐渐形成。

不过,市场碎片化、资源分散化、竞争同质化等问题也导致部分数交所发展困难。据业内人士估算,目前我国数据场内交易额占总体规模的比例不足4%。业内普遍期待,数据交易机构“互认互通”将催生更丰富的产品供给,汇聚更多的需求流量,更多数据交易机构将在未来实现“互认互通”。

提高交易效率,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

2022年12月,《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指出,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,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、高效率、可信赖的流通环境。

黄丽华表示,《倡议》的提出很有必要,推进数据交易机构产品互认、需求互动、标准互通、主体互信,将有助于发挥数据交易机构在促进信息汇聚、畅通交易渠道、提升供需匹配效率、发现市场需求和提供解决方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降低数据产品供给的直接合规成本和交易成本。

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也将有助于促进场内交易标准化水平的提升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,以标准互认促进全国范围内数据交易机构实现互认互通,统一数据产品合规标准及数据流通和交易规则,将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、研究员王建冬表示,本质上,交易场所是数据要素市场充分活跃的产物。企业愿意入场从事数据交易的动力,来自于场内交易比场外零散的、非标准化的交易更有保障、收益更高。

强化标准引领,推动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建设

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作为本次《倡议》的主要参与主体之一,其副总经理潘冲表示,《倡议》对建设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具有方向性的指引作用,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是大势所趋。

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、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陈煜波看来,统一标准的建立是破除数据流通的区域壁垒和制度门槛、促进市场良性竞争的关键,《倡议》的提出是数据要素市场标准统一的重要信号,尤其在促进各地公共数据供给、盘活企业数据潜能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。

专家一致认为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是重要的“牛鼻子”工程。在强化交易场所供需撮合、价格发现、合规辅导等方面作用的同时,也需要着力提高数据供给数量和质量,挖掘规模化的数据需求场景。

黄丽华表示,一方面,要进一步发挥公共数据的市场牵引作用,发挥各类数据富集型企业的积极性,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来源;另一方面,要鼓励引导一批有条件、有数据资源或市场资源的企业参与数据交易平台或交易联盟建设,培育多元化数据商,繁荣数据流通生态。


来源丨新华财经